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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老人社區照顧:理念、現況與問題
文/蘇景輝
(輔大社工系副教授)
發表時間 2013/11/2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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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老人社區照顧:理念、現況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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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蘇景輝/輔大社工系副教授

一、前言
依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我國的老人人口於2004 年12 月底時為2150476 人,佔總人口的9.5%,已超過聯合國衛生組織所定高齡化社會的標準。伴隨高齡化社會而來的議題之一即是老人長期照顧問題。
老人長期照顧是指對身心功能有障礙的老人提供一套包括醫療、護理、生活照料與情緒支持的照顧服務。長期照顧若依照顧服務的場所來區分,包括有三種:機構照顧( institutional care )、社區照顧( community care )、家庭照顧( in-homecare )。在此三種照顧模式中,大部分老人受家庭照顧,少數住到療(安)養院接受機構照顧。但機構照顧有其缺點與限制,乃發展出數區照顧來支援家庭照顧。

二、老人社區照顧的理念
老人社區照顧是要發掘並聯結正式與非正式的照顧資源,讓這些資源單位輸送照顧服務給有需要長期照顧的老人,使他們能和平常人一樣居住在家裡生活在社區中,而又能得到適切的照顧。推展老人社區照顧之理念有如下數點:
1.需要長期照顧的老人愈來愈多:隨著高齡化社會的來到,老年人口愈來愈多;也隨著醫學的發達,老人長期慢性病患也愈多。
2.機構照顧有其缺點:與社會隔離式的機構照顧,易使案主們在心理上受到損害,並妨礙他們獨立生活能力的需要。
3.家庭照顧有其限制:實際上長久以來,大部分有需要照顧的老人都是留在家裡由其家人照顧。但長期照顧下來往往會造成照顧者疲累與壓力。
4.財政因素:建造和經營照顧機構(院舍)是相當昂貴的,尤其是因應福利國家導致的財政危機而縮減福利預算,社會福利部門沒有能力再大量收容有需要照顧的老人。
5.人性化及社會融合:讓有需要照顧的老人留在家裡生活在熟悉的社區環境中,並且又能就近得到適切的照顧,相對於遠離家園去到一個陌生的機構(院舍)接受照顧,這種方式是更具人性化且較符合社會融合的原則。

三、台灣老人社區照顧現況
目前,地方政府的老人社區照顧屬於長期照顧的一環。各地方政府皆設有長期照護管理中心,65 歲以上無自我照顧能力者是其重要服務對象。以下介紹屏東縣政府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另外,依據內政部社會司「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未來三年將在全台灣設置兩千個社區關懷據點,提供老人照顧社區化之預防照護,這些據點將提供關懷訪視、點化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務、健康促進等多元服務。這些據點與長期照護管理中心關係如下圖: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與相關照顧服務資源關係圖

四、問題
在了解台灣老人社區照顧的現況之後,可以發現有如下問題:
1.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有能力對各社區老人照顧關懷據點提供諮詢服務嗎?
2. 各老人社區關懷據點有能力提供關懷服務嗎?
3. 各縣市、鄉鎮有充足的老人社區照顧資源存在嗎?

五、對策
針對上列問題,筆者的看法如下:
1. 不必賦予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對各關懷據點有提供諮詢的角色,長照中心只要扮演好個案管理角色即可。
2. 地方政府要委託有社區工作或社區營造專業能力的個人或組織去協助、輔導能力較弱的關懷據點,使其有能力提供各種關懷服務給當地的老人。
3. 各縣市、鄉鎮的照顧服務資源確實不足,政府要自行設置各式老人服務資源單位,或者更應該去鼓勵各非營利組織、宗教團體在各地設置各式老人服務資源單位。

keyword文章關鍵字: 社區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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