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一)鼓勵下營地區學子之寫作風氣,並發掘文筆優美之學生,以就學或設籍於下營之學生為參加對象。
(二)鼓勵成人對下營加以觀察與品味,並寄情於行文運筆之中,不限設籍於下營人士皆可參加。
二、指導單位:文化部、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海墘營文化藝術基金會
四、協辦單位:下營國中、下營國小、中營國小、東興國小、賀建國小、甲中國小、下營區公所、下營區農會、下營老人福利協進會
五、徵文項目:
徵文類別 |
字數 |
應徵組別 |
徵稿對象 |
詩 |
每首限30行內,可不押韻 |
國小中年級組 |
限就讀下營區各校或設籍於下營之學生 |
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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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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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 |
以設籍於下營之學生為限,包含高職、五專1-3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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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首限50行內,可不押韻 |
成人組 |
18歲以上成人,不限設籍於下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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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字數包含標點符號) |
600字以內 |
國小中年級組 |
限就讀下營區各校或設籍於下營之學生 |
800字以內 |
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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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以內 |
國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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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字以內 |
高中組 |
以設籍於下營之學生為限,包含高職、五專1-3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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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 |
成人組 |
18歲以上成人,不限設籍於下營 |
備註:同一人可同時參加「詩」與「散文」二類比賽。
六、徵文主題:「書寫下營」。
凡是在下營體驗的人物、地景、產業、歷史、生活、青春、校園、美食、旅行、感想等,以「下營」為主題,皆可進行書寫,題目自訂。
七、文章格式:
八、繳件方式:
(一)投稿作品1式1份(原稿內不得署名個人資料)。
(二)報名表1份(附件一)。
(三)下營地區國中小學可由各校統一送件。(請將每人依作品原稿、報名表依序裝訂後,再依不同組別整理「附件二」之參賽清冊並統計件數,以利協助收件核對。)
(四)「設籍但非就讀下營地區學校」與「成人組」之參賽者,請自行投稿至本會,交件方式:
(五)參賽作品及報名資料請自行留底稿,恕不退件。
(六)若資料不齊,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團體報名若因資料不完整,致參賽作品權益受損,由送件學校自行負責。
九、交件截止日期:106年9月27。(以郵戳為憑)
十、獎勵及評選:
(一)各組獎項與獎勵
國小中年級組 |
第一名:1名。獎盃1座、獎狀1紙。 第二名:2名。獎盃1座、獎狀1紙。 第三名:3名。獎盃1座、獎狀1紙。 佳 作:人數由評審委員視作品水準錄取。獎狀1紙。 |
國小高年級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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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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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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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組 |
(二)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審標準由評審小組訂定之。
(三)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
(四)得獎名單將於106年 10月初擇日公佈於本會粉絲專頁。
(五)預計於105年10月/11月頒獎,確切日期將另行公佈於本會粉絲專頁。
(六)各組之第一名作品將刊載於社區報《海墘營春秋》或擇期公開展出。
(刊載時間及期數由編輯人員依版面篇幅安排,必要時得調整文字篇幅)
十一、聲明事項:
(一)參加作品須為個人之創作,以未曾出版、發表及獲獎者為限,不得由他人代筆且不得抄襲、改寫或翻譯他人作品,違者不予評審,已錄取作品如查證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並追回獎勵外,相關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經取消名次之缺額不予遞補。
(二)得獎人之得獎作品需永久無償授權本會使用,不另支付稿費。
(三)作品一經報名,即視為同意本徵文比賽之全部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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