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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8/08/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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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閩南文化活動補助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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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閩南文化活動補助要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為推動桃園市閩南文化的永續發展,鼓勵桃園市市民間團體、法人、寺廟、學校及個人從事閩南文化之推廣與傳承,特訂定本要點。

「閩南文化」指與閩南社會生活有關之語言、文學、藝術及有特殊文化意義之風俗、節慶等文化活動。

補助對象如下:
(一) 設籍桃園市之市民。
(二) 於桃園市立案或登記之團體、法人、寺廟。
(三) 設立於桃園市之公、私立學校。
(四) 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認可有優良事蹟但非設籍本市之個人,及非本市立案或登記之團體、法人、寺廟、學校等。

 

詳細資料及報名請至附件下載

 

  • 上午 10:07 上午 10:07
  • 2018/09/01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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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
  • 指導單位:
  • 協辦單位:
  • 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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