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澎湖縣推動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社區營造點徵選補助簡章
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計畫目的:
為符應社區營造理念,並結合地方創生政策方向,且厚植澎湖縣(以下簡稱本縣)社區營造多元文化能量,營造協力共好社會,以達到促進文化扎根、擴大民間參與及行政分層培力之目標,進而均衡文化資源,強化行政整合協力機制,拓展社區創新能量,以深化公民參與公共事務,並落實文化平權。
澎湖縣的社區營造工作從88年開始,為能串連本縣社區與產業,喚起居民對於公共事務的意識,鼓勵公民參與、青年返鄉、社區共同經營、培育在地文化種子之平臺,提出行動方案,促進社區自主營運,並協力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工作,達到本縣社區營造永續發展之目標。
徵選內容:
為落實社區分級培力機制,本計畫依社區營造三期計畫之基本項目分為以下2類:
徵選方式及期程:
課程報名: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10日(三)中午12時止,
將報名表填妥傳真:(06)926-0112澎湖縣社區營造中心洪小姐,即完成報名。
工作坊課程:預計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13日(二)進行「社區營造培力工作坊」培訓課程。
針對初次申請者:以「行動教室」進行「培力工作坊」課程,需由申請單位至少推薦3-5人參加「社區文化行事曆與社區願景藍圖」、「計畫書撰寫與討論」、「免費網路資源應用:story map與臺灣社區通」等課程(如下表),並完成計畫書。
針對曾經申請者:需由申請單位至少推薦3-5人參加以「共識會議」方式進行的「社區願景藍圖」、「計畫撰寫與討論」、「免費網路資源應用:story map與臺灣社區通」課程,並完成計畫書。
提報日期:請於110年4月16日(五)下午5時前截止。
提報方式:將下列申請文件,函文【附件3】親送或郵寄(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寄出後務請來電確認)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 何小姐收/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封面請加註「申請110年社區營造點計畫」。【格式如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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