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為帶動社區營造能量有一種轉化及提升的可能,培養社區有詮釋權,在理解生活美學的概念後,有能力詮釋自己的在地美學,逐漸應用於生活的各種層面,有更多表現方式,提升民眾的美學感知、品味和心態,特訂定本競賽辦法。
二、參賽資格: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服務範圍內北臺灣九縣市對都會型社區營造議題關注之個人或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均可參與。每單位限提1案。
三、執行地點:
擇1公寓大廈或其周邊區域辦理,以都會美好生活發想,協助該社區居民瞭解在地文化、探索住家周邊環境,凝聚社區共識。
四、提案內容:
分為「藝術進入社區」及「社區改造王」二大主題,擇一提案; 鼓勵透過更多彈性作法,例如跨縣市執行、結合多元社群、城鄉合作…等創新實驗作為,以導引培養都會居民參與公共事務。
(一) 藝術進入社區
(二)社區改造王
發掘社區問題,集眾人之力改善社區現況。關懷社區內高齡、兒童、 多元族群及弱勢家庭等議題。
(三)執行期間:核定日起至106年10月5日止。
五、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5月15日止。
六、徵件方式及申請文件
(一)徵件方式
(二)申請文件(格式不符或文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所送文件均不予退還)
七、審查方式
(一) 審查日期:106年5月23日至5月24日間
(二) 評審基準:
(三) 審查結果:6月1日公告於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活動專屬網站,並以公文書面通知得獎單位。
八、獎勵辦法
(一)藝術進入社區: 每案8萬元,10案總獎金80萬元
(二)社區改造王:依提案內容及經費規模核定獎勵金額,最高獎金30萬元1案、20萬元3案、10萬元6案,共10案名額,總獎金150萬元。
得獎方案應無償授權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基於教育推廣等非營利目的之利用;得獎方案之詮釋資料(包含簡介描述文字、瀏覽小圖及片段影音),應授權本館以開放資料(Open Data)之方式對外開放。得獎人應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簽署授權書,亦不得請求獎金以外之酬勞。
為維持競賽公平性,新竹生活美學館館內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參與競賽。
九、 成果報告:
(一)內容包含公廈(社區)人文風土簡介、社區探險隊成員背景(人數、 性別及居住公廈等)簡介、培力活動及行動方案執行過程與成果展演,以報導式文體的方式呈現。
(二)「公廈行動方案徵選競賽」得獎方案影像紀錄5分鐘(可以多元方式呈現) ,照片(300dpi以上)至少15張。
(三) 社區居民志願參與服務時數至少200小時(人*次*時)
十、計畫說明會與議題討論工作坊
第一場說明會: |
4月24日(一) 上午10時至12時 |
第二場說明會: |
4月26日(三) 上午10時至12時 |
十一、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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