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參與。PLURALISM
是股東也是員工-公廈管理委員會在社區中之角色
發表時間 2010/08/11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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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股東也是員工-公廈管理委員會在社區中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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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條文之規範與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授權外,管理委員會必須要有更大的視野與思考,因為法律只是基本的規範,但是社區是一群缺乏共識的人所聚居,因此徒法無法治理,歸根究底仍然需要與人為善,當然這是困難的工作,但是卻是不可逃避的。因此若有一群人先團結起來,透過集思廣益,先為社區的人找到一個需求作為起點,讓更多社區居民可以藉由這種機制參加進來,這個過程就叫做「社區擾動」。

這種過程開始不一定要很多人參加,方法可以很多元,例如透過社區內專業人才的知識分享(例如:健康、報稅或親子等各種專題講座?)、服務(量血壓、量體溫 ?)、分享(旅遊、攝影)都可以,之後當一群人彼此熟悉後,就自然可以開始關心社區的一些公共事務,包括環境景觀、節能減碳、或老、弱、幼、新住民等的關懷、社區安全維護等等,從而就會開始學習與公部門有些資源的連結。這種過程就叫做「社區營造」。因此管理委員會的委員們可以就以下的議題進一步思考!

一、社區管理委員會是人民自治的體現: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訂定規約,規範共同遵守事項。管理委員會是公寓大廈管理事務之執行機關,對居住之住戶某些行為有限制權力。這種藉由規約的訂定或修改,只要不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在法律上是具有效力的。因此善用規約落實居民(含住戶及所有權人)的自治權,是管委會經營社區最重要的認知。

二、管理委員會是社區營造的動力起點:

在都會化的趨勢下,人口不斷湧向城市,公寓大廈集中的生活型態往往隱藏著各種不可預知的風險,從過去的經驗看,再好的管理服務人也無法保證社區的風險不會發生。如果管理服務人也只是把工作當一個朝九晚五的職業時,誰才會真正關心社區?因此,管理委員會的委員們,在看待這項無給職時,當然可以無奈的接受,但是如果可以用心的思考,作為改善社區的起步。在短短的一兩年任期中,留下讓社區更幸福的機會。這種思維就可以轉換出讓整個社區改變的動能。

三、管理委員會是社區集體意志與共好的展現:

管理委員會委員的產生都要顧及各棟或各樓之代表性,以致於管委會的組成往往成為一群陌生人被迫聚在一起的組織。但其實公廈中藏龍臥虎、人才濟濟。在管委會中絕對是自我成長與學習的好機會。因此管委會的委員們可以先從交朋友的方式開始,建立委員間資訊的交流,在開會外的時間試著有一些知識性的學習(如讀書會、聽演講等),如此不但會因為熟悉而強化管委會的效能,當彼此間可以建立信任後,更能為社區創造更好的遠景。

 

總之,管理委員會是公寓大廈營造的起點與動力,若可以讓管委會的委員們有機會彼此認識,彼此交流,不只是開會或工作,而是一群人為家園貢獻心力,共創夢想與遠景。那管委會就不再只是冷冰冰依法議決社區相關事務的所在,而會漸漸成為社區共同事務的討論空間與社區的腦力點子中心,這才是社區永續之道。

 

 

執行單位:臺北縣社造中心(臺灣城鄉特色發展協會金會
資料出處:《臺北縣公廈社區營造資源與培力建議報告書-都會營造手冊-心法篇》,臺北縣政府文化局,200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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