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社區營造點補助計畫」開始徵件,相關內容如附件。
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增進社區居民的共識,建立「人與人」及「人與社區」的新關係,希望透過社區營造計畫的推動,鼓勵社區居民積極關心公共事務,參與社區活動,不僅可以發掘社區的特色和資源,也提升居民對在地的認識和認同,以實現社區的未來發展願景,促使「居民與社區」形成互惠共生的生命共同體,特訂定本計畫。
申請方式:符合提案資格之單位擬具計畫書並備妥相關資料,於3月27日至4月7日受理期間(免備文)親送(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06年度新北市社區營造點補助計畫」字樣。未於提案期限內送件者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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