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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7/09/1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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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彩繪下營.精彩美麗-下營建築之美」親子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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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彩繪下營.精彩美麗-下營建築之美」親子繪畫比賽

一、宗  旨:激揚青少年兒童認識下營文化特色,提供自由創作空間。透過親子共同創作,以提昇親子間之關係,豐富藝術內涵鼓勵藝文繪畫新生代發展。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海墘營文化藝術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下營區農會、下營區公所、下營國中、下營地區各國民小學以及幼稚園

四、比賽地點:臺南市下營區武承恩公園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0月7日

六、比賽組別與參加資格:具學生資格之國中、國小、幼稚園學生

比賽分組

參加資格

主題

國中組

國中一、二、三年級學生

下營建築風情之美

國小高年級組

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下營建築風情之美

國小中年級組

國民小學三、四年級學生

下營建築風情之美

國小低年級組

國民小學一、二年級學生

下營之美

幼兒組

幼稚園、托兒所學生

下營之美

七、網路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6年9月29日止。

  • 報名方式:個別報名如附件一,團體報名如附件二
  • 網路報名:請將報名表e-mail至hcycaf@gmail.com
  • 親自報名:「海墘營文化藝術基金會」辦公室(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59號)或交至「下營先進眼鏡行」
  • 傳真報名:請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傳真至(06)689-2080
  • 現場報名:比賽當天可親自至下營區武承恩公園正門服務台〈戲台旁〉進行報名。

 九、比賽方式:

  • 本屆比賽方式與以往規則有所不同,本會希望透過繪畫比賽過程以增進親子關係,共同認識下營之美,故歡迎親子共同創作,更能達到文化傳承與視野開拓之目的。
  • 採現場繪畫方式,作畫主題限定國中組與國小中、高年級組題材為「下營建築風情之美」,國小低年級、幼兒組題材為「下營之美」為主。
  • 參賽者不限設籍下營或就讀下營地區學校,有興趣者符合各組別參加資格皆可報名。
  • 畫紙由主辦單位統一印發,參賽者不得以其它格式紙張作畫,並請於10月7日比賽當日早上8:30至9:30前,向服務台領取畫紙。
  • 活動當天主辦單位僅提供畫紙一張,其餘繪畫用品、畫架、座椅請自備。
  • 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項目,並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記號者,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不予評選。
  • 繪畫比賽時間至當天中午11:30為限,並限於比賽現場(報到處)繳交作品,逾時未交者,以棄權論。
  • 為求公平起見,參賽者須於規定下營武承恩公園範圍內作畫,並服從主辦單位人員指導。
  • 團體參賽的學生,請由所屬學校派員率領照顧、維護安全,並請督促維持場地整潔。
  • 參賽之國小、幼兒園學生,請由學校教師或家長自行帶領至現場作畫。作畫安全請自行負責,並請陪同家長或帶隊老師加強兒童安全之維護。

(十一)凡於期限完成作品繳交者,均可領取紀念品一份(送完為止)。

 十、評審方式:

      凡交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各組優勝名次,獎勵名次得以從缺處理。

 十一、頒獎時間:

      主辦單位另將電話聯絡頒獎時間與細節。

十二、獎勵:

幼兒組

第一名(一名)頒發獎杯乙座,獎狀乙紙。

第二名(二名)頒發獎杯乙座,獎狀乙紙。

第三名(三名)頒發獎杯乙座,獎狀乙紙。

佳  作(數名)頒發獎狀乙紙。

國小組低年級

國小組中年級

國小組高年級

國中組

十三、附則:
1.凡報名參賽者,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2.入選作品需永久無償授權本會使用,不另支付費用。
3.比賽過程會進行攝影,以利後續計畫核銷或宣傳之用,一經報名視同同意攝影肖像權之授權。4.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者,得適時修正並公告之。

十五、相關問題請洽:財團法人海墘營文化藝術基金會
                                 地址: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59號;電話:06-6892100 

  •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海墘營文化藝術基金會
  • 指導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協辦單位: 下營區公所、下營國中、下營地區各國民小學以及幼稚園
  • 委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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