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一)培育社造人才,落實推動社區總體營造,促進社區自主發展與永續經營。
(二)凝聚由下而上的自主力量,協力營造共好社會。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承辦單位:基隆市文化局
三、徵選對象:
(一)本市立(備)案滿一年以上之社區組織(含公寓大廈)、人民團體、基金會。
(二)位於本市之各級學校。
(三)設籍本市且年滿20歲之個人。
四、參加方式:
(一)社造培訓:參加徵選之單位或個人須參與文化局辦理之社造培訓課程,參加時數並達三分之二以上,始得提案。
1.基礎課程(新社區 /單位或個人參加):4/16、 4/23、4/30 10:00-17:00
2.進階課程(進階社區/單位參加):4/15 、4/29 10:00-17:00、分組工作坊(4/17-4/28一至兩次)
有意參加者,請於106年4月12日(星期三)前傳送報名表。
電話:02-24224170#397 文化發展科林志科先生
傳真:02-24287811
e-mail:shark@klccab.gov.tw
(二)提案:於文化局規定期限內提送社造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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