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為推動嘉義市社區營造發展,鼓勵公眾積極投入公共事務、文化扎根及社區營造工作,策辦都會社造、村落藝文扎根及深耕在地知識內涵之具體行動,拓展社區創新能量,爰訂定本須知。
一、依據106年度嘉義市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辦理。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文化部、嘉義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三、補助對象
(一)本市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社區組織、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等。
(二)申請計畫之實施地點應在本市所轄之區域。
四、計畫辦理期程說明如下
(一)收件期程:自即日起至106年3月17日(星期五)止,請提送本局藝文推廣科,逾期不受理。
(二)計畫審查:於收件截止日起二周內為原則,辦理申請資格初審及複審會議。
(三)計畫執行: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
(四)成果展現:由本局於當年度11月至12月期間辦理。
五、洽詢方式
(一)本案如有疑問請洽:嘉義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董育奇先生,電話:05-2788225分機809。
徵選須知下載
http://www.cabcy.gov.tw/cabcy/files/9822961688.doc
相關附件(申請計畫格式等)下載
http://www.cabcy.gov.tw/cabcy/files/1727411151.doc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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