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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17/09/0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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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門采風攝影照片徵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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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門采風攝影照片徵件活動》

壹、活動緣起
為促進烈嶼九宮碼頭防波堤美觀,提昇碼頭環境品質、營造門戶意象,金門縣文化局辦理了「烈嶼九宮碼頭防波堤景觀藝術美化工程」,為了提昇作品與民眾的互動性,特舉辦《小金門采風攝影照片徵件活動》透過民眾的參與將「藝術教育推廣」與「藝術美化工程」祈能共同編織成縝密而有意義的人文深化! 

本次活動將徵選出十件攝影作品,透過不銹鋼印刷之形式裝置於防波堤上,與「烈嶼九宮碼頭防波堤景觀藝術美化工程」藝術家林昭慶先生《烈嶼‧浪濤上的璀璨》作品相結合。期待透過民眾的共同參與,展現烈嶼無所不在的美好,也為您留下人生的美好詩篇。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金門縣政府
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古采藝創環境有限公司

參、攝影徵件主題
以能展現小金門-烈嶼風情的「歷史」、「人文」、「景觀」、「自然」為本次照片徵集之主題。 

肆、參賽資格
1.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均可參加。未滿18歲之參賽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
2.限以個人方式參賽。
3.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伍、活動規則
1.每人參賽作品最多2件為限。但每人僅能得一個獎項,以最高獎項為主。
2.參選作品須為106年1月1日(含)以後所拍攝的作品,不得拷貝或易偽,並且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加攝影比賽入選得獎者;公開發表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如有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陸、作品規範
1.參賽作品以原創影像作品(平面攝影)為限,8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手機拍攝。
2.請沖洗或像片品質列印8x12吋之光面彩色或黑白照片,且必須為單張(連作不收)。不得翻拍拷貝、疊片、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等改變作品現狀之技術處理。
3.參賽作品須繳交原始電子檔案光碟。底片及數位作品皆須提供每張至少800 萬畫素以上之 RAW、TIFF 或 JPEG 格式檔;底片作品請掃描成數位檔案後送件,如獲獎則應於收到得獎通知後5天內繳交底片。
4.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資料來源及附件下載:金門縣文化局

  • 主辦單位: 金門縣文化局
  • 指導單位: 金門縣政府
  • 協辦單位:
  • 委辦單位: 古采藝創環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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