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會推動與社區有關之計畫
淺談文化生活圈
發表時間 2008/02/27 00:31
登入

淺談文化生活圈

0
閱讀人數:1144

一、文化生活圈的意義
台灣自1994年開始推動的「社區總體營造」,經歷第一階段的單一據點的多元營造,已經逐漸進入「線的串聯」、「網的構成」與「面的形塑」。政府部門的政策也因應趨勢的變化而有相對的調整。文行政院建會新近研擬的「磐石行動」集結是下一階段的社區營造在於塑造整體性的文化環境,並以「文化生活圈」(the cultural life circle)的區域發展概念來推動。事實上,有關文化生活圈的論述,國內早在1995年即由文建會委託當時的中興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現在的台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前身)進行「全國文化生活圈整體規劃先期研究」,研究指出文化生活圈是依「地區內居民各種不同的文化性活動差異所劃分出來的一種圈域及其體系,在該空間範疇內的居民常從事著極具地方特質而異於他地的文化性活動」(辛晚教,1995)。其中涵蓋有「地理上的同質文化空間」以及「心理認同的同質文化空間」等兩大面向,其所代表的就是民眾自身的覺醒,開始意識到過去、現在與未來在時間與空間的連續性,並由於所在區域中民眾共同的行為模式與生活習慣所造成的,也就是一種共同記憶與集體行動的呈現。簡單的說,即是在地居民們社群生活與行為模式的具體呈現,也就是所謂「生活的文化」(living cultural)。而這樣的鏈結其重要性在於關係到社區的永續生存發展。我們唯有從認識過去歷史的根源,到形塑當下現實的生活,進而預測未來發展的趨勢,一步一步的穩健學習、共同成長,才能清楚而深刻的建構出與萬物合諧共存的永續發展模式。

二、文化生活圈的內涵
基於上述的概念,文建會對於「文化生活圈」思考重點就在於:如何在社區營造的推動角色上的定位及與其他部會在政策主題上的區隔,甚至在行政機制上,又與地方政府如何分工,且在社區的推動機制平台又是什麼?(文建會,2007)這些思考的關鍵就在於基層社區在過往12年的社區營造運作過程中,透過政府的「社區協力政策」(文建會,2007)已經建構了一些有效以個別社區為操作場域的經驗典範,形成了所謂的理想社區,也就是符合下列3個層次:(王本壯,2006:22)
(一) 一定實質環境界限的社區:著眼於其特定共同的地理範圍,具有服務功能設施的具體結構,是最根本的社區型成基礎。
(二) 心理層面認同、互動的社區:居民在主、客觀標準上皆能感受到在一個特定團體內的定位,比如在意見、信念及價值觀。
(三) 行為層面共同、相似或聯合行動的社區:社區成員對所面臨的事件經由共識達成,採取集體的行動,使社區發展的功能充分發揮。
上述的理想社區,社區的居民不僅僅是在地理上包含在同一範圍內,心理上相互依存,更在行動上能共同協力,也就是地域內的住民能夠參與或享有共同的文化生活。要達成這樣的理想社區,文建會規劃以「『地方文化環境發展計畫』及『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的雙核心計畫,預計由社區營造的擴大與深化,透過空間整理與地方人共同經營之方式,提升生活品質。」。(文建會,2007)而依據蔣玉嬋(2007)對於文化生活圈所扮演的角色與肩負的功能描述:文化生活圈兼具有滿足居民文化生活與藝術需求的軟硬體服務,以及多元文化資源的建構與提供,經由社區民眾的參與,改善整體的文化環境、提升民眾的文化素養。

三、文化生活圈的背景
台灣自1988年解嚴後,民主意識日漸高漲,民眾對於政府的各項施政作為也逐步的表達參與的意願,尤其在與其切身生活相關的議題上,諸如嫌惡性設施的闢建、民生物資的價格,以及大型公共建設的規劃興建等。政府部門體認到民意潮流趨勢的變化與需求,遂於1994年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提出「社區總體營造」的施政理念,在當時擔任文建會副主委的陳其南先生主導下,希望從文化基礎建設的面向切入,藉由「造人」、「造產」、「造景」的整體思維與配套的政策方案、計畫與作業要點,編列預算具體落實的推動。
在第一階段的8年推動過程中(從1995年到2002),無論在理念宣導、人才培育、產業振興,或是景觀改造等面向,大多是以個別的、單一據點的示範性計畫的模式來推動,期望經由運作良好的示範性社區作為觀摩參考、經驗交流與模式建構的依據,以為下一階段擴大全面性的推動打下基礎。然而進入第二階段,從2002年開始推動的「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的第10項「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則開始注重「行政社造化」,思考如何透過政府部門的整合協調,能使個別社區在執行不同政府部門的計畫時能有整體性的思考,以及成果的累積,避免各項社區工作在推動時產生相互牽制,甚或資源重複浪費的情形。計畫推動的重點也從之前的理念宣導、人才培育轉進到更為具體實際的產業活化振興與創造生活環境空間的新風貌。
緊接著2004年謝長廷先生接任行政院長後,針對「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的精神,更進一步的因應社會整體情況與整合政府部門的各項相關施政計畫,將以往零散分布在許多政府部門的專案計劃加以分門別類,重新檢討定位,提出「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試圖更具體的以「社區主義」為核心價值,將社區營造的工作劃分為「產業發展、社福醫療、社區治安、人文教育、環保生態、環境景觀」等六大面向,政府部門在執行各項計畫時可以清楚的發現自我的定位及與其他單位的連結介面,而社區組織在執行相關計畫時,也可以藉由對於自身的檢視診斷,發現優、劣勢與持續努力的方向,進而決定對於政府或其他相關資源的取得與利用。
綜觀在上述兩階段的社區總體營造發展歷程中(1994年到2008年),從一開始(1994年到2001年)的12項建設中的四大主體計畫幾乎都是以個別、單一的地理範圍或團體組織為推動執行的對象,希望的是從「點」做起,建立典範模式以供觀摩學習。其次從2002年到2004年的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則思考強化這些示範點的持續經營與學習成長,並透過行政部門的整合連結進行資源的有效配置。也就是體認到個別示範點的操作常常因為特定項目資源的中斷而無以為繼,或是一時之間湧入太多資源而令社區無法負荷,所以思考進行政府部門的檢討與整合。至於2004年到2008年的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又進一步的針對基層社區組織或行政體系,如鄉鎮公所對於社造的推動欠缺系統性、一貫性、長期性與整體性的思維,因此透過行政部門的協調將相關社造工作劃分為6大類,各有主政單位,協助社區進行自我診斷與自行提案,逐步從單一面向到完整的6大面向漸次推動建構理想的健康社區。這樣的演變可說是非常符合社區營造政策方案的「滾動式修正」特性,也能因應社區的真實需求適當調整施政計畫與細部操作策略的落實執行。
但是,在面對下一個階段的來臨時,政府部門開始著手研擬新的行動方案,思考要突破「點」的界線與瓶頸,朝向「線」的串聯與「網絡」的建構,漸進達成「面」的終極目標。根據行政院2007年9月7日院臺文字第0960038728號函核定的「磐石行動:新故鄉社區營造第二期計畫」(實施期程為2008年至2013年)指出,各部會輔導過的社區已經超過3000個,部份社區甚至有超過12年的社造經驗,除了自身的學習成長外,也擁有陪伴、協助其他社區的能力,另一方面,這些長期推動社造的績優團隊也面臨必須走出單一據點的操作瓶頸,擴大連結在地周邊的人、事、物,以求再一次的突破與提升。磐石行動所提出營造「地方文化生活圈」(以下皆以『文化生活圈』替代)的核心概念就是在這樣的氛圍下產生,並結合「地方文化環境發展計畫」(所謂的地方文化館第二階段計畫)形成雙核心計畫,以系統性有效的累積社區營造的成果,逐步邁向美好的明日願景。

四、文化生活圈的推動
文化生活圈推動的主要目標為建構共同記憶與集體行動,並尊重強化在地特色文化,並突顯「在地知識」(local knowledge)的發掘與學習,藉以形塑具有特色的群聚生活模式與行為習慣,也就是重新檢視人與人、人與團體、團體與團體的關係,並進一步凝聚可被接受的共同價值觀與制度規範。在組織推動架構部份,從一些個案可以發現整理出幾個關鍵的參與主體,例如:鄉鎮公立圖書館、縣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相關行政單位、地方文史團體、民間業者、專業團隊、教育機構等。將這些團體或個人予以類型化後可以分為下列四大體系:
(一) 生活體系:包含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班隊、居民、志工等團體與個人。
(二) 知識體系:圈域內的正規教育系統,如國民中、小學或者是大學的進修推廣部,以及非正規教育的社區大學、社教站等社會教育機構。此外,還有屬於非正式學習的圖書館、網路、生活體驗等學習組織或型態。
(三) 文化體系:有屬於機構性的博物館、地方文化館,以及個人性的文史工作者、收藏家、民俗技藝工作者等。
(四) 行政體系:主要代表為政府行政部門,如業務相關的縣政府文化局、建設局、農業局,以及鄉鎮市公所的文化課室或是社會課、民政課等。此外,還有屬於基層地方自治系統的村、里、鄰長。
上述四大體系的相互運作關係為三角互補的型態,並由其中某一體系擔任主要的發起與持續運作單位,但於運作過程中亦有可能產生領導者的變動。


 

keyword文章關鍵字: 文化生活圈
僅限公開瀏覽 僅限公開瀏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