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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營造到社區不營造—台灣下一步的新社會解方
圖文/許主冠(台灣城鄉特色發展協會理事長)
發表時間 2014/10/0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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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營造到社區不營造—台灣下一步的新社會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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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社區營造到社區不營造—台灣下一步的新社會解方

圖文/許主冠(台灣城鄉特色發展協會理事長)

 

    2014年,是社區營造政策推動的二十年里程碑,想想一個政策可以跨越政黨持續推動二十年,想必是有非常高的社會共識,或確是對當前台灣社會環境具有不可或缺性,才能一路持續至今。回首30多年前當台灣準備解除長達近40年的戒嚴時,當時的社會已經因為經濟快速成長而累積了龐大的動能,都會的中產階級形成,農村也受惠於經濟擴散,在實質所得上並未出現太過懸殊的貧富問題,然而對自主權利的渴望與長期以來台灣在國際社會上的挫敗,民主化的趨勢與社會改革的需求也不斷衝擊著台灣社會。因此當解除戒嚴後的台灣快速民主化的過程中,各種原來被壓抑的問題就毫不保留的一一呈現,從意識形態的統獨爭議到階級間的經濟分配問題到社會公平與社會福利等等不一而足,面對這些超出行政範圍的衝突,政府其實無法單獨因應,因此構思建立一個可讓各種不同立場或利益團體對話的平台,透過一個基礎的共識,可逐步形成各種利益妥協的機制就成了最急切的要務。

 

    當時的李登輝前總統以觀察日美等國的經驗與其菁英的背景,提出了「生命共同體」的論述,期待在一個尚無共識之地能先打造「建立共識的基礎」,就是一個善意的「全體台灣住民同屬一個概念上的新族群」然而這個文化上的論述,並不易理解,加上政治上的聯想,這個論述除了建構出一些實驗型計畫與雛型規範外,終未能形成更大的力量。直到1999年當台灣發生了近代最嚴重的921大地震,中台灣嚴重受創,原本紛擾的台灣社會,自制的停止一切爭端,全民投入救災,各種原來只在專業領域的學校、非政府組織〈NGO〉、宗教團體、甚至個人全部以各種方式進入災區,原本受限制度的政府體系在這些專業團體或個人協助下,終於建立起一套可有效運作的災區操作規範。這是史上第一次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大規模的全面合作,三年的災區重建由於效益良好,加上隨後2000年的第一次政黨輪替,新政府終於開始落實賦權於民的全面社區營造。

 

    社區營造的原意就是賦權,把原來威權時期的政府權力,逐步透過社區自主管理轉移到社區,社區也可以透過自我賦權,決定社區的公共事務,然而這個過程在台灣卻遇到兩個極大的文化困境,一是,公部門的思維難以理解社區營造的價值,二是社區公民多有權利意識卻缺乏承擔責任能力,因此在社造的前十年中透過設立行政院推動辦公室進行跨部會的教育與推動與建立各種標竿社區等方式,希望能建立可見的成功經驗,這樣的努力在2005年行政院推出的「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達到最高峰;對應於政府的組織分工,社區營造亦區分為六大領域,希望可以全面啟動社區的新面貌,一時間社區營造成為台灣的新顯學,社區領袖對其相對應計畫朗朗上口,政府的各項補助亦如水銀瀉地般直接到社區,這些事都對台灣社會的發展有著極大的後續影響力。第一個是社區的權力位置被提高了,傳統村里長的功能角色開始與社區有了一種潛在的競爭、比較關係,二是擴大了一般社區居民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透過集體合作的過程很多社區漸漸有自我的存在感甚至優越感,第三是社區開始有願景方向的長期經營概念,透過資源盤點與營造的過程社區找到新希望。這些都是台灣社會從威權走向民主過程中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石,然而從辯證邏輯言盈必招虧,極盛之際其實也是漸漸看到隱憂之時,十數年的社造累積出的第一個隱憂是長期期待亮點的績效思維侷限了社區營造的範圍與外擴可能性,換言之,熟悉社造流程的社區常可源源不斷的從不同政府單位獲得補助,而所形成的亮點也常常是補助出來的成果,因此不易有自我擴張性,甚至因缺乏公共性而與在地其他社區產生爭資源的心結。其次在推社造亮點中也浮現了一批有效益的專業團隊或社造達人,但在研究這些先行者成功的模式中往往忽略了真正的關鍵,反而常聚焦在外觀上的操作方式或成果樣態,繼而被具象的標準化,期待以可複製的方式創造亮點,甚至有些行政單位還將社區營造的進程化約為標準作業流程〈SOP〉,這些都已經異化了社造的精神,也蹔傷了社區營造的未來性。

 

     於是在社造界開始有了另外一種「社區不營造」的聲音出現,所謂的社區不營造不是指不再營造社區,而是不用既有的條條框框或標準流程思維來看待社區營造,從歷史脈絡言,20年前台灣所面對的社會環境與當前已截然不同,單單新工具的發明與普及已足以改變世界,更遑論全球化這種創造性的破壞威力,豈是靠著良善的初衷或有限的熱情在基層努力就可以翻轉或改變的。但是在這種多元媒體環境中,對單一或多元的議題只要能論述或訴求引發共鳴,創造公共參與的動機,就能引領風潮,帶來對社會結構巨大的衝擊,甚至改變現狀。這種從草根社區所長成,卻又能超越地域形成社群再改造社會的營造模式,不能僅僅用社群營造就能涵蓋,它基本上已經是一種新進化的跨越社區與社群的概念。其次,過往的社區營造往往需要一個在地的核心人物,這位關鍵的核心人物用熱情、遠見甚或人格特質引領社區改變現狀,是啟動在地的靈魂人物。這位人士卻往往自謙或被稱為「傻瓜」,但當社區營造有了成就時就是英雄出場的日子,可惜英雄自古多寂寞,社區營造總是賢人眾多,當英雄任滿或改選,社區往往容易陷入停滯。因此社區不營造談的就是去單一核心化,不再有英雄,每個人只需要小小的熱情,可以不用寫計劃書要經費,只要找到有幾位相同理念的好朋友,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專業出專業,就可以成就一件大家關心的事,既是彼此協力就沒有單一核心,可以相互連結又沒有壓力,透過這種創造價值的方法形成網絡相互對話,漸漸一群群有關聯的人就會形成無形卻具有龐大威力的組構網絡;一種足以改變社會的組構社群。因此下階段的社區營造不會再是小確幸式打造後花園的思維,每一種看似追求小確幸的經營,後面都可能是一種新模式新價值的實踐,具有創造文化魅力與落實社會理想的大架構。

 

    比較傳統的的社區營造與新的組構社群網絡之間的差異就在於傳統社區營造從,「擾動」社區開始創造「感動」到引發「行動」,就達到了社造的目標,但在組構社群網絡的營造言,行動還不是目的,透過行動的實踐後更要累積出「運動」的社會氛圍,這個差異也正是預備台灣面對新社會議題挑戰時的新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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