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造知識庫。KNOWLEDGE
文化地景保存過程中的民眾參與
文/馮天蔚
發表時間 2012/07/13 00:38
登入

文化地景保存過程中的民眾參與

0
閱讀人數:964

 作者:馮天蔚

  近十年來地方小型公共建設由傳統以政府及民意代表主導,逐漸形成民眾以社區組織提案方式來進行;早期在文建會主導下有計畫的先從社區資源調查著手,希望居民先清楚瞭解地方上值得保存的文化,而且過程中得到地方上大部分居民的共識,才能進行空間及硬體方面的提案,但是,這兩、三年由於中央各部會都編列一定比例的經費,促使類似的提案需求似乎越來越大,於是,社區的「代言人」、社區居民與組織等,在這樣的情境下紛紛提案,從公共的土地到私人以同意書取得的土地,開始進行另一番大規模文化地景的綴補,原來農漁村、小鄉鎮的文化地景逐漸呈現出另一種看似豐富但是卻陌生的感覺。

1.民眾參與在城鄉風貌經營的過程中逐漸化約成一種手段

  民眾參與在文化地景保存過程中角色已經逐漸的模糊,在社區營造推動將近十年後,在現今瀰漫一片人民做主的氛圍下,隨著公部門諸如農漁村新風貌計畫、社區規劃師等各種提案,一年又一年地付諸執行,漸漸把「居民參與」的過程簡化為「地區發展」及「環境資源開發利用」合理化的必然手段,而「民眾參與」這件事似是而非的轉化成是專業「進駐地方」必需的賦權過程,或許,過程中專業者對民眾的各項「需求」處理得不圓融時,整件事就得被迫草草結束,反之,「與地方意見領袖建立關係」這樣的課題操作得熟稔時,計畫就可以在一片和樂的氣氛中獲致看似有物的階段性成果。

2.社區參與的過程中是誰被賦權?

  大約在十年前「社區總體營造」,這樣的概念開始成為一個理想的生活態度的代名詞之後,民眾搖身一變成了政府部門各計畫中應被賦權的對象;尤其在近幾年「社區總體營造」、「社區參與」更成為「顯學」般在各個領域中佔有一定比重,但是八、九個年頭過去了,民眾對自身在社區中的定位仍然模糊;當民眾還在迷惑是政府賦權給專業者、評審委員抑或是居民自身在參與的過程因為賦權而得以重新審視自己的生活態度時,「生態工法」、「生活博物館」、「雇工購料」等的潮流已然又成為新一波的主流價值。

3.文化產業與社區觀光吸引社區的目光

  當許多社區居民接觸了自主提案的學習過程,才剛開始進行社區環境的反思時,「文化產業」的口號又一次的迷惑了社區營造工作者、社區規劃師與居民的目光,不知是否真的因為台灣加入WTO所造成的衝擊,許多的公部門資源補助又轉而注視到生態、觀光及休閒農業。在重建生活態度的思維中,生活文化難以滿足強大的消費文化,大多數的非都市社區居民想像觀光帶來的新契機,原本日常生活的社區空間陷入可觀光、可導覽的情境中;隨著一張又一張的社區觀光導覽圖的印行,一批又一批的導覽解說人才培訓課程結業,地方文化脈絡闕如,以「促銷」為目的的文化祭一個接一個的舉辦,而「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的政策也合理產生,隨之產出的地景,就是一座又一座莫名的「社區入口意象」與導覽指標、解說告示牌。所以常常可以見到一個社區裡頭,有好幾個不同單位補助興建的入口意象,與不同形式、材質的指標系統。

4.生態工法落實的過程中「生活智慧」仍被省略

  在文化地景的保存過程中,低技術的、就地取材的環境共生觀念,某種程度就是在反應居民和土地關係的生活態度;若是從這個角度來審視「民眾參與」在地景保存過程中的角色,地方工匠系統正是生活智慧的具體呈現;透過工匠系統的動員,居民和專業者的關係亦應隨著行動過程來調整,以期共同融入文化地景的生成過程中。所以,居民在參與社區環境改善議題時應積極爭取成為施工者,落實真正具有在地生活智慧且低技術的「生態工法」,如此方能辨別另一種號稱「生態」,其實是行環境破壞之實的「生態工程」。

5.生活美學與環境營造

  如果前述的地景形塑過程更為貼近生活美學,常民生活更為接近社區總體營造的意涵,那麼空間專業又應該如何自我定位與成長?相對地,居民的角色仍停留在聆聽、爭取建設、尊重專業判斷的階段嗎?如果,在當下一片生態工法的熱烈討論後,各地方政府機關仍沿用政府採購法,專業規劃師經由參與過程所設計的地景設施,還是由最低價得標的承造廠商「依法按圖施工」,那麼距離文化地景當初生成其背後所隱含的生態、文化意涵仍然有一段相當的落差:當下美學價值的判斷下,大量且粗糙的風貌營造工程不斷產出,所以,油漆彩繪與貼滿馬賽克磁磚的檔土壁、護欄與烤漆的指標系統依舊會在山林中蔓延;各地社區入口雄偉醒目的意象工程會持續的興修;色彩弔詭的照明必然在夜間燦爛奪目;全省各地有統一招牌的街區卻感受不到有形象的商圈。而這些新建設出來的「文化地景」正持續的影響生活在周圍的居民,同時也正在形塑下一世代的「生活美學」。

   資料來源:新竹縣社區營造網

僅限公開瀏覽 僅限公開瀏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