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競爭加劇,生活中的應激因素不斷增加,由此誘發的心理和行為問題越來越多,如憂鬱症和自殺率上升、兒童及青少年的行為問題,酒、藥、毒品成癮,重性精神障礙患者的社會管理與康復等。它們都會最早、最突出地出現在社區裡,給社會發展、人民健康帶來了新的挑戰。
1965年,39位心理學家在美國波士頓附近的Swampscott舉辦「探討如何訓練與培養心理學家新角色及服務模式」的會議,以因應社區心理衛生的發展趨勢,例如1963年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法案的通過,因此「斯萬普斯科特會議」促成社區心理學的專業領域正式形成。1990年,社區心理學已在台灣逐漸展開起來,國內大學心理系所始設社區心理學的課程,在社區心理衛生領域服務的機會亦日益增加。尤其近五年來,社區心理學之教育訓練、社區研究與行動、會議等方面更是蓬勃發展。
★「社區心理學的定義」
社區心理學(Community Psychology)的「定義」為同時關注個人、社區與社會之間的關係,透過合作性的研究與行動,以尋求瞭解並致力於促進個人、社區與社會的生活品質。另外,其特有價值信念,相對於其他心理學學門來說,常是第一次見到的。
★「助人工作者與關懷對象」
社區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而和諧社區的建設離不開社區心理教育。社區心理學領域關心的大部份對象皆是社會弱勢族群,例如:街友、懷孕少女、受虐兒童、失業者等,此相關助人者更需有堅強的心理能量、自我調適能力、樂觀性格特質及穩定度,使能在極具挑戰或不確定性的專業環境中,持續堅持下去。因為,在面對這些服務對象群體時,助人工作者如果沒有自己先站穩腳步,是很容易燃燒殆盡的,更不用去談到對關懷對象有所協助。
★「社區心理學的本土發展方向」
以上內容部分參考自下列著作與資料:
〈對弱勢族群的不同服務方式:社區心理學的觀點〉,陳嘉鳳、周才忠,2005年中國輔導學會年會暨國際學術研討會,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