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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部落營造看部落觀光的省思
圖、文:二仁溪文史工作室宋金山
發表時間 2019/05/0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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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部落營造看部落觀光的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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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社區營造從1994年至今,從社區總體營造、社區營造、生活美學、六星計畫、農村營造、農村再生這一路走來,從資源盤點、空間改善,進而帶動部落產業及結合生活中的工藝、祭典等地方特色讓人進得來、貨出得去,好像要改善社區部落的相關問題就要靠觀光旅行才能解決,這樣的觀光發展模式似乎成為社區與部落的共同模式。因此部落深度小旅行、文化小旅行、體驗之旅、工作假期、生態旅行…這近二十餘年來在社區及農漁村落與部落之間迅速擴張,只是從早期政府推動的山地觀光到如今透過部落營造所產生的深度文化小旅行、工作假期或是工藝文創體驗、生態旅遊…等等歷程中所發生的對部落文化、環境所造成的衝擊問題、亂象等諸多問題,尤其是對部落的後續影響是否該好好的來探討一番。

 

圖:部落觀光,往往結合在地傳統節慶或祭典,吸引外來旅客。

 

台灣的部落觀光從早期的山地觀光一開始就是所謂的大眾觀光旅遊模式,而內容則來自部落傳統祭典中所謂慶豐收、謝土地的豐收歡愉,且行之有年。甚至於還有縣市地方政府所制定的聯合祭典,而這樣的祭典的內容卻只是部落歡慶內容的部分呈現而且還被限制在樂舞的部分甚至各族統一舞蹈,因為這樣才能讓觀光客感受到快樂與共同參與。只是這樣的過程裡卻也讓不同族群不同部落的文化受到打壓、衝擊,帶來的是文化的消失、自主詮釋的話語權被假象虛構的外來導覽所取代。而且在當時政府的政策下部落的傳統組織與族語、生活方式與文化祭典也被完全的壓縮及改變,取而代之的是漢人思想的管理及錯誤曲解的部落生活與文化。而且在那樣的大眾旅遊觀光模式下,對於所謂提升部落生活品質與改善族人生活環境而言帶來的是文化的消失與環境的被破壞。但慶幸的是當時所謂山地管制區的政策略也得以讓不少部落可以避免過度的開發。這段期間也讓不少研究學者得以透過所謂研究田調記錄下不少的部落紀錄。

 

在原住民部落觀光發展過程中,東華大學賴兩陽教授在〝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刊2015年6月第十九卷第一期〞P45~90的〝以社區為基礎推動原住民族部落觀光產業的過程與成效:部落推動者的觀點〞文章中指出:原住民族對發展部落觀光的看法如何?依據1996 年由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原住民族行政局委託國內學者,針對原住民族從事產業意願之調查研究中顯示,認為適合或可以從事觀光業的占40.5%,希望政府協助發展觀光農村者占80.8%,願意配合旅遊單位發展原住民族文化展示及手工藝、特產等占83.6%;另外,1998 年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東海大學景觀研究所進行《促進原住民族地區觀光事業發展之研究》中,也顯示有76.8% 的原住民贊同政府輔導回到原鄉發展觀光產業(蔣美玲,200821)。但是也有不同研究指出:

    原住民部落如能運用當地傳統工藝、文化及生活習俗配合豐富生態資源,導入文化體驗或深度文化旅行、生態旅遊將可帶動當地經濟,進而提升就業率。尤其是如果能夠將生態旅遊以及當地文化整合,將可促使原鄉部落發展及帶動觀光休閒文化產業;而且透過生態旅遊以及文化觀光產業的發展將有助提升原鄉部落的就業率。而原住民對於發展部落觀光產業具有相當高的意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國家政策的引導,另一方面也是來自於社會媒體的建構型塑(許景秀,2012,其基本的預設認為:部落觀光產業可以結合文化、飲食、民宿、農林環境等作為內涵,設計成一套具有特色的旅遊行程,讓觀光客進入部落,人潮帶來錢潮,帶來就業的機會,也讓年輕人回流。當然,不見得每一個部落都有發展觀光產業的條件,但是從在80年代原住民的民族自主運動讓部落的青壯代及年輕族人啟動另一波對自己部落觀光旅遊發展的成功的元素:自主詮釋話語權、生態環境的保護與生活文化(如狩獵文化、共工、共耕、共享)與傳統祭典的尊重與體驗等等加上被啟動的部落營造的擾動與發展將部落觀光帶入新一階段。

 

再加上原住民族委員會成立後在部落營造過程中從所謂重點部落發展計畫到部落活力發展計畫:透過部落自主、傳統文化復振、民族環境改善、共工、共耕傳統農耕推動到發展部落經濟產業等面向持續的部落營造也讓部落有了更多的共識與想法來思考如何可以讓部落觀光不再是大眾旅遊的被消費;而是期待對原民生活習俗、自然生態與傳統空間與祭典文化的正確認識與尊重,還有給部落產業發展及青年留鄉或返鄉的就業機會;這樣的從部落還我土地的民族自覺運動所喚醒的部落文化與產業生態也開啟另一層級的部落觀光,也確實有不少的成功個案為部落的產業與青年就業帶來不少的機會,讓更多的青年願意嘗試級思考回鄉,相對也讓原鄉部落族人了解原鄉部落未來發展過程中的自我尊嚴與自我詮釋權。這些年來從阿里山山美部落護溪運動啟動達娜伊谷的部落觀光,還有花蓮奇美部落、台東的比西里岸部落北上到新竹的司馬庫斯,還有屏東的牡丹高士部落…等都是相當成功的部落觀光案例,或是生態環境保護、結合傳統活動體驗、部落工藝創作結合創意環境藝術及生活文化體驗與傳統產業,確實讓部落觀光有了不同過往,尤其部落的自主詮釋權的落實,真的讓更多的年輕族人願意回鄉。

 

例如:屏東牡丹鄉鄉公所推動的牡丹鄉部落生態旅遊中創造的東源部落生態旅遊105-107三年之間每年造訪人數逾18萬人次,對一個總人口數不到600人的部落所帶來的改變是老年人口比率不再升高,這也意謂著有年輕或青壯人口的回流或者是出生率的提高。那再更深入分析也就是說明再部落是可以有生活的機會而且還有完善的生活環境與教育與照護。沒錯,這個社區現有7位專職的解說員,平均每月每人要解說至少20-25團左右,每月平均收入扣除規定之社區回饋10%後,每人每月收入約在45,000~55,000元之間這樣收入在部落算是相當高的工作。而這樣過程中整合的部指導覽解說人員還有餐廳業者及部落小農與手工藝製作者,所產生的效益環可以照顧到部落長照與幼童托育及課輔;而居間整合協助的牡丹鄉公所每年經由這幾個所產生回饋的公益基金更高達數千萬元。

 

當然現階段這樣的案例還是有限,且至今大部分的部落觀光還是適用〝苦撐〞來形容,因為原鄉產業仍處於低度發展大都為一級產品,而且一窩蜂搶種跟種,精緻農業小農無法面對品牌包裝的壓力還有無力經營行銷通路、部落文化工藝為手工創作無法面對市場競爭難以維生。除此之外,發展部落觀光過程中長期帶來許多問題,例如:對部落傳統文化的衝擊、環境髒亂與利益衝突等等,都頗為常見,尤其是生活文化的商品化最令人擔憂(黃正聰、林月英,2013)。這樣的部落反思也逐漸開始在部落族人發酵,部落族人開始透過行動,表達對「被觀光」的不滿。就如在 2014 6 7 日發生花蓮慕谷慕魚太魯閣族人以「封路」方式抗議當地文化、土地與人文遭觀光破壞(中央社,2014);另外,在2014 7 3 日金曲獎最佳專輯得主歌手張震嶽,在臉書PO 文批評豐年祭觀光活動,並說:「很抱歉,我們跳舞是給老人、祖先看,不是跳給觀光客看!」(蔡惠萍,2014;蘋果日報,2014)。這兩個事件一個是部落觀光旅遊帶來環境的破壞,一個是對原住民族部落傳統祭儀的不尊重,顯示在推動部落觀光產業時對於主體的「人」和「環境」,遊客必須要拋棄「純消費」的心態,尊重當地的生活方式、文化與自然生態,否則恣意而為的觀光心態,為什麼原住民要與外人分享?(賴兩陽,2015/06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刊第十九卷第一期)

 

無可諱言,原住民族部落觀光具有他獨特的文化元素,更希望提供參與者深刻難忘的觀光凝視,同時提供給遊客屬於部落真實性的旅遊體驗,讓遊客對原住民族部落了解及真正欣賞。而觀光凝視與部落真實性能否進一步成為遊客對原住民族部落的依戀,才是部落觀光永續發展的基礎。另外社區生態旅遊、深度之旅、文創小旅行、打工換宿或文化小旅行這些年隨然蓬勃發展,可是在法規上目前還處於違法邊緣,長期以來苦無對策,形成一個很大的發展障礙,因此需要大家的力量讓它步入正軌。我們的主張並不是漫無目的把規範拿掉,而是納入管理有規範可循。請大家踴躍支持【特定地區小旅行合法納管,共創觀光新藍海】連署,讓部落及社區的大小眾旅遊都能蓬勃發展,橋接共好。

圖:部落旅遊發展的同時,也要思索如何引領旅人認識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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