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要點公告受理期間:109年8月27日至10月13日23時59分止。
二、參賽資格:
(一)年滿二十歲至四十五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以個人名義提案。
(二)前項本國人士為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自然人;外籍人士為需已取得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之居留證,或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外僑居留證之人士,並檢附相關證明,惟不含大陸及港澳籍人士。
三、執行期程:以本年度12月核定日起至預算(110)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執行為原則。
四、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於本部獎補助系統(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Web/)報名,並填送 相關文件資料。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109年8月27日中午12時至109年10月13日23時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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